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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短篇。

 

 

 

 

‧Cliché Old Thing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『我不太懂,學長現在的意思是什麼,』手上的冰淇淋逐漸融化,香草巧克力奶霜流過虎口,剛剛才買的,現在已經化成一團奶水了。甜筒外的硬紙濕軟一片,金南俊把甜筒底部的衛生紙抽起來,擦掉。

 

『啊……就是那個意思嘛。因為實在是沒辦法了。』

 

金碩珍的那份冰淇淋早吃光了,進去肚子裡,一點也不剩。他還想再買一支,不過現在,好像該談談了。

 

『交換不是也才一年嗎?』金南俊捏著甜筒,說,『一年也,沒什麼吧。』

 

『一整年都日夜顛倒不能算沒什麼吧。』

 

『一整年都見不到也沒關係啊,反正你會回來。』

 

『誰知道呢。』金碩珍說,『誰知道你那時還會不會喜歡我。』

 

×

 

所以就真的分手了耶。金南俊盯著電腦螢幕,把音軌切掉一部份,再接上另一段新錄製的修改後版本。他的眼神聚焦又失焦,不如說因為太熟練,所以這些東西根本不用動用視網膜。這些音波看起來也有點像心電圖……啊,已經這個時間了。如果再不停下來的話,又會被醫生碎碎唸。存檔後備份到硬碟去,關機然後收拾桌上的筆記,草草把家私都掃進皮包。離開辦公室前,閔玧其才又唸他這次的旋律太老套,怎麼還是這個樣,難道都沒點創新的嗎?

 

「你最近是不是都窩在家裡和辦公室而已?出去走走吧你,都沒受點刺激怎麼激發靈感啊。」閔玧其說。

 

「你說去逛街嗎?」金南俊遮住嘴,打了一個呵欠。

 

「去看看電影、逛唱片行或是找個人談戀愛啊。」閔玧其剝掉手上誤黏的快乾,壓根沒在意金南俊問了什麼,腦子裡裝什麼就講什麼。金南俊搖了搖頭,走出工作室。他想那不如去逛逛書店,還是去喝酒,或者買一張車票衝上去隨便走。但家裡還有一隻貓要餵,所以他只去了趟寵物店,買貓糧。晚餐就去常吃的店解決,回家後洗澡,看電視,因為太過無聊,在不弄壞東西的安全情況下把家裡的杯子都洗了一遍。

 

太無聊時都會打掃家裡。

 

去看劇好了。瞄到桌上拿的當月藝文活動表,封面就是一場新的劇,可以當作刺激……對腦袋的刺激。他的大腦已經貧脊得連一滴水也榨不出來了。既然是舞台劇,那麼應該是很有很多異常的情節吧。所謂藝術。

 

就是這個禮拜六日,他挑了禮拜六去。六點入場六點半開場,劇名就叫《陳腔濫調》,簡單粗暴又生猛,金南俊的直覺想法是這個。他記得以前某人也愛自嘲就喜歡看老生常談的俗濫劇情,也沒別的原因,就只是很喜歡,每次看都深深受影響。

 

閔玧其說接受點刺激吧,可是舞台劇到底能給他什麼刺激……難道要聽他們作的曲嗎?這種事不必大費周章來吧。可是,決定要來看舞台劇的就是他自己。金南俊將票遞給服務人員,裁掉票根的瞬間,看到隔壁列隊中有一個男人特別好看,是他喜歡的那型,比如,金碩珍那型,比如,金碩珍本人。

 

×

 

「你居然會來看舞台劇……呼。」金碩珍呼出一口寒氣,一手插在大衣口袋裡,一手拿著剛買的熱奶茶。晚上九點五十七分,劇終後,與前男友在國家戲劇院的中庭裡喝奶茶,這是什麼情形,金南俊挑開塑膠蓋口,慌張地喝了一口,燙死了。

 

「最近沒什麼事,可以做。」金南俊說。

 

「所以就來看了?」金碩珍的嘴角飄出一個淺笑,望著遠方的路燈,說,「這是我前同事導的,來捧場一下。」

 

「喔……喔,這樣啊,」金南俊低頭看著杯內的奶茶,他記得導演是個長相斯文、但頗有英氣的男人,看上去也不過三十出頭。能導好這劇也是挺厲害的……劇情實在非常的俗濫、老舊,家庭衝突、愛人離異、朋友背叛,怎麼想都是八點檔的故事,可是在導演強大的敘事功力下,一切都變得像哲學思辨。

 

「……他是你以前的同事啊。」

 

「嗯……對啦,也可以這樣講啦,」金碩珍噘噘嘴,以舌刮去唇上的奶泡,說,「前男友?」

 

差點沒把口中的奶茶噴出去。

 

金南俊覺得剛剛那一句話就像嶄新的金屬球棒,狠狠敲了他腦袋一記,耳邊還有嗡嗡作響聲。

 

「啊,真的是前男友嘛,交往兩個禮拜後馬上分手,他有些地方看了實在是很生氣。」金碩珍說,「像這齣劇也是,偏偏要用這種故事,又不是什麼人間悲喜劇那麼龐大的劇情。不過就是一個小人物的悲劇而已。」

 

「……啊,我覺得還不錯,」金南俊說,「就是後面收尾有點無力。」

 

「對吧!?」金碩珍誇張地大喊,「收尾超無力的!要嘛讓他跳河要嘛讓他繼續活在又慘又平凡的人生裡,結局居然讓主角呆呆站在台上!這傢伙真是學不會!欠分手……開玩笑啦,只是當時以為我有點喜歡他,結果交往後才發現,我到底要這傢伙幹嘛。」

 

以前也會和金碩珍兩人討論舞台劇。

 

金南俊不是戲劇相關出身,只是一個念音樂的普通的學弟而已,他們倆怎麼搭上線的忘記了。手機交友軟體?五系聯誼?還是聯合展覽?朋友介紹?

 

買午餐?

 

金碩珍在自助餐隊伍中停了很久,他挑了將近十樣菜到自己盤上,站在他前後的人都看傻了。金南俊看著那盤菜,又聽見金碩珍對櫃檯阿姨說飯要兩碗份量,記得自己就在下一秒脫口說出「吃這麼多到底是什麼人啊」。

 

然後,金碩珍轉過頭來時,渾圓的眼睛裡是滿滿的怒意,彷彿在說「干你屁事啊」,其中的敵意當然很明顯,但此時金南俊除了那雙漂亮明亮的眼珠、還有主人的美貌,什麼也沒看見。

 

好俗氣的一見鍾情。金碩珍在聽完他告白後這麼說。

 

『一見鍾情的效力其實很弱喔,』第一次接吻,金碩珍說,『南俊你會喜歡我到什麼時候呢。』

 

然後就像開頭那樣,金碩珍在學最後一年去了國外交換,回來一個月之後,馬上又出國去了,那裡有個劇團對他相當有興趣。金南俊的記憶裡,反覆放送他在金碩珍離去後的每一天是怎麼過的,重播了也不會察覺,因為每天都一樣。時間不對吧,他想,就是時間不對。

 

不過回想起來,在他們戀愛的彼時,時間對了,人也對了,只是終究無法延續下去。

 

「……不過,」金碩珍輕輕地說,「我就喜歡俗氣吧。」

 

「那,那傢伙,不喜歡嗎?」金南俊唯唯諾諾地說。

 

「朦朧的月光下,唉呀,會給人很多錯覺的呀。」

 

「哈……瑪拉末和莫泊桑嗎?」

 

「在對的時間下配錯的人,也是會造成一段孽緣的。」金碩珍笑著說,「你也是傻到喜歡俗氣劇情的人。」

 

「……跟我一樣。」他又說,手伸出來,將金南俊被冷風吹亂的瀏海撥開。

 

金南俊不太懂金碩珍這番話有什麼涵義,或許他就該乖乖的就此道別,像往常那些故事中那樣,好聚好散,相愛過,但現在已經不是了。愛的濃度會慢慢減淡,隨著時間,任何事都會逐漸消失,像沙一樣。他察覺到金碩珍的視線,轉頭一看,那雙眼睛依然是閃著一點一點飄逸明亮的光,和他第一次見到金碩珍時一樣。

 

嗯,我喜歡俗氣的劇情,喜歡俗濫的一切。他想。

 

所以我到現在還喜歡著你。

 

金南俊聽見自己這麼說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End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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