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0308 / 

 

 

 
 
 
 
我小時候,大概還不到五歲,在家附近幾步路的幼稚園上學。每天睡到將近九點,讓媽媽帶著我去上學,她再去上班。九點鐘是其他同學都已經在幼稚園吃完早餐的時間,而有的時候我甚至睡到十一點才晃去學校。媽媽就牽著我的手帶我下樓,走去幼稚園。那段路很短,短得連小孩子都嫌短。
 
我生長在一個非常平凡的家庭,一父一母,他們育有一女。小的時候女兒還願意拍照,留了大量的底片在家裡,經歷過一次搬遷,這些底片非但沒有消失,還如泉水一樣不斷湧出,我還可以找到出生以前,父母是什麼樣子的。因為媽媽工作的關係,我在四、五歲的時候轉去了阿嬤家附近的幼稚園。在那裡拍的照片常只有我一人。每個中午我都在幼稚園的大廳(應該可以這麼說吧)的閱讀區沙發上讀一本叫《媽媽的紅沙發》的繪本,這本書就和《艾瑪畫畫》、《花婆婆》一起輪流翻。然後等我阿公來接我,我坐在野狼125的油箱上面,回到家之前他會買一罐玻璃瓶裝的飲料給我。
 
在轉到這個幼稚園之前,我還保有第一間幼稚園非常多的記憶。非常多瑣碎的記憶,跟牆上的釘子一樣又小又存在感強烈。包括我拒絕吃點心的薏仁湯,午睡睡過頭自己一個人醒來收棉被,寫字比其他人要快要好,被老師稱讚今天穿的吊帶裙可愛,但我其實前一天晚上要媽媽改成吊帶褲而不成,只得維持裙子。討厭裙子,喜歡褲子,討厭粉紅色,喜歡粉紅色以外的。給小女生的衣服只有粉紅色,硬著頭皮選了沒那麼over的紅色。我厭惡很多東西,我總是有一堆不能說出來的想法。
 
我合謀另一個女生,把再另一個女生的外套藏起來想整她。我們藏進垃圾桶裡,她發現外套不見,著急地問老師,我們自以為是地吃吃笑說藏起來了,然後踩開垃圾桶,拎起她的衣服。記得最深的一幕是,我和她相視而笑,真的將外套當作垃圾,鬆開捏緊的手,讓外套咻地掉進去。整個過程非常快速、明確、俐落,像做了什麼大事。
 
那天下午,我們被老師罰站在柱子邊,手心各打好幾板,老師憤怒地訓斥我們不准欺負同學。我們委屈地又互看一眼,好似不懂老師口中的欺負是什麼意思。以為那只是一個遊戲,然而在大人眼中不是那麼一回事。意義的產生,剝離了童年的瞬間,開了一個頓悟的可能,但其實那對當時的我並沒有太多感覺。
 
 
 
20190318、0326 / 
 
 
 
 
 
Magic America的behind the lyrics據說是Blur一幫人(或是只有Damon?)因為一個義大利的成人節目而獲得靈感的,Bill Barret夢想要去美國,他想住在那,和一群神奇的人一同生活。這很Blur。而這首歌收錄在1994年的Parklife,一個團員都還挺吵、有力氣鬧的年紀。雖然至今我依然無法說「什麼很Blur」,因為真的無法,但那痞痞又充滿妄想色彩的歌聲和瘋了一樣的編曲就非常Blur。
 
我的搖滾樂聽得不算早也不算晚,早是小時候就跟著爸媽聽披頭四、皇后與平克佛洛伊德一類的,還有收藏黑膠版本。晚是那些都是跟著聽的,我自己的品味是後承「自己的披頭四歌單」,而不是我媽的歌單。Eleanor Rigby是我當時最喜歡的曲子,每天都在學校聽一次。
 
反正這段時間有什麼樂團我就大概聽一下,葉片掠過水面那樣意思意思。為了填滿我的時間,我連讀書時都不放下iPod,還被喝斥過音量太大聲傷耳朵,但我已經無法習慣死寂的場所,我是說,用音樂把我自己關起來才是所謂的安靜。不過沒有最愛的樂團,所以怎麼聽都是打發時間,講白一點就是找到本命之前其他都只是玩玩。
 
大二的時候,作為轉學生的我和其他轉學生們一起補修一年級的課程,我和其他朋友以及大三的轉學生一起,其中大三的女生,因為太不像學姊了,她也不要我叫她學姊,所以都是喊她的名字或綽號。她的本名普普通通,尋常女孩子家,綽號卻非常奇異,有「魚」在裡頭,叫魚太。
 
魚太非常喜歡聽音樂,從傳統定義上的正統搖滾,到不知道該怎麼正確定義的瞪鞋都聽。我為了想和她多交流點,聽了很多的樂團,但駑鈍如我,只在一片自耕的小田地裡找新地,怎樣都拓不開。撈起來的都是舊土,一點也炸不出火花,任我怎麼施肥都撈不到好的作物。
 
後來課堂要我們製作一個廣播節目,我和魚太一組了,那年電影Whiplash上映,我們便敲定主題是跟音樂有關的。正好古典、爵士樂也在我的守備範圍內,自願分擔去找這些音樂,另一段節目就讓魚太去負責。記得Whiplash裡J.K Simmons演的那個光頭老師,既偏執又熱愛整垮柔軟脆弱的年輕人,字面上的暴力都使得出來,大概觀眾觀影時,小時候學音樂被老師痛揍的回憶都浮湧上來,又暗暗慶幸至少不像他這麼可怕,逼得人放棄音樂,放棄過去練習的時間。
 
魚太選了Blur的Song 2給我聽,我很快從Caravan跳去那邊,初次聽只覺是非常熱血的曲子,吉他超好聽,很適合用來做開場曲。因此我們兩選好了曲子,挑了一個平常日的下課,在文學院錄音到傍晚。我易笑場,聽不慣自己聲音經過電腦轉譯的聲音,得忍受自己好幾次才錄得完。
 
Song 2算是個開頭,我循著Song 2的軌跡去找了其他歌:都是這樣,像蜘蛛絲一樣連著往下找,總會找到一個盡頭。挖到了其他Blur的歌,載了精選輯來聽,發現這團實在很對我胃口,脾性時而像辣椒沒頭沒腦地炸,時而像喝悶酒那樣鼻子吐氣,有時又像鹹酥雞配可樂,或啤酒。大概就是校園裡那種很帥很痞……但又有點會讀書,又愛畫畫彈琴演戲寫程式(?),因此腦袋和其他平民百姓不在同一個世界線上,校園裡其他人對他們是會有點敬畏又崇拜的,但偶爾又可以玩在一起。
 
但魚太後來對Blur不怎麼關心了,她的子彈很多,到處都打得到鳥,她對於打一隻雁是沒興趣的,反而是我像挖到了新田地,開始瘋狂地往外拓展。
 
在剪輯的時候,魚太對我說這首很棒很剛好,因為很嗨很吵,但原來她只愛聽這首。我沒有想到這些事。其實還抱著以後等我聽過更多Blur的歌,可以和她一起討論一起聊,聊Blur是怎麼分開又重組的,講Damon的金牙或是他和Graham的故事。但甚至連我自己和魚太的故事都講不太下去,和連載又休刊的漫畫一樣,演得很慢,沒進度,但沒人會喊卡。
 
Magic America這首歌講的是,Bill Barret想去美國的故事,但隔年另一張依然保有痞氣的專輯The Great Escape有首He thought of cars,卻和Magic America截然不同,主人公與世界疏離了,在什麼都能輕易辦到的現代社會,要去哪都可以,但無論是哪裡都沒人。好想跟她說你知道嗎?其實Blur也有這樣的歌,不是只有像Song 2那樣的歌,但錯過了那個時間點,什麼都說不出來。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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